課程名稱 |
刑事司法與社會專題一 Seminar on Criminal Justice and Society (Ⅰ) |
開課學期 |
107-1 |
授課對象 |
法律學院 法律學系 |
授課教師 |
蘇凱平 |
課號 |
LAW5365 |
課程識別碼 |
A21 U0250 |
班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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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 |
2.0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選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二1,2(8:10~10:00) |
上課地點 |
法1302 |
備註 |
與研究所合開。 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且 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 總人數上限:40人 |
Ceiba 課程網頁 |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71LAW5365 |
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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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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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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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這門課開給具有刑事法(包括實體和程序)基礎知識的同學,大三以上修畢刑總、刑分和刑訴的同學,只要對刑事司法及其與社會的關係有興趣,無論是大學部、法研所、科法所,均歡迎修習。尚未修畢上述課程,但希望選修本課程的同學,歡迎出席第一堂課,和授課教師討論後再決定。
這門課程一方面幫助同學們運用之前課堂上習得的刑事法知識,連結社會關注的議題(例如恐龍法官、法律人職涯與職業倫理、監獄過載、人民參與審判、冤罪案件等);另一方面指導同學們如何切入這些議題,進行論證和寫作(成果可以是課程報告或是小論文、期刊論文、或實務書狀中的一部分),以及如何正確製作並使用投影片,做一場清晰、吸引聽眾的口頭報告(oral presentation)。 |
課程目標 |
1.使學生瞭解刑事司法系統的原理與運作方式。
2.使學生習得從事法學研究(Legal Research)的資料搜尋與組織架構能力。
3.使學生學以致用,具備運用課堂習得的刑事法知識,融會貫通分析本土社會具體事例的能力。 |
課程要求 |
a. 修課同學應於課前閱讀當週指定文獻範圍,出席課程,並參與討論。
b. 同學應依分配之週次,以個人或分組進行當週範圍導讀。導讀格式不拘,可以是摘要、心得、運用或引導討論。
c. 修課同學將就自行選定的主題,進行課堂「口頭」報告(具體方式老師上課會教,這是本課程主要的學習內容,同學不用緊張),並於期末繳交「書面」報告。 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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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每週二 10:00~12:00 備註: (請務必先來信與教師預約時間) |
指定閱讀 |
請參見課程進度表,將於第一堂課提供。 |
參考書目 |
請參見課程進度表,將於第一堂課提供。 |
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No. |
項目 |
百分比 |
說明 |
1. |
參與課堂討論 |
35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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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課堂口頭報告 |
4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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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|
期末書面報告 |
25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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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次 |
日期 |
單元主題 |
第1週 |
9/11 |
課程簡介 |
第2週 |
9/18 |
序論 |
第3週 |
9/25 |
李旺庭
陳育驊(議題是迴避) |
第4週 |
10/02 |
孫楚甯/周家誼 |
第5週 |
10/09 |
林書綺 |
第6週 |
10/16 |
葉妍廷/王文靜 |
第7週 |
10/23 |
陳莉蓁/黃競文 |
第8週 |
10/30 |
張庭瑋/李妍緹 |
第9週 |
11/06 |
李星逸/胡銘恩 |
第10週 |
11/13 |
蔡宜家/王昱翔 |
第11週 |
11/20 |
林育瑄 |
第12週 |
11/27 |
盧于聖/戴筌宇 |
第13週 |
12/04 |
李佳蓉 |
第14週 |
12/11 |
何蔚慈 |
第15週 |
12/18 |
老師至國外出差,停課一次 |
第16週 |
12/25 |
12節洪郁淇/高珮瓊
34節補課 陳育驊報告--老師談論法律實證研究方法 |
第17週 |
1/01 |
休假日 |
第18週 |
1/08 |
繳交期末報告
至遲請於1/14(一)23:59前,繳交約8,000字之期末報告電子檔至教師信箱:sukaiping@ntu.edu.tw |